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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性别歧视的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59 华夏时报

  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在今年小语种招生中,为男女生设置了不同的分数线,文理科女生分数线分别比男生高出8分和17分。用学生家长的话来讲,这是“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这种性别歧视并不仅仅存在于北大,在中国其他的部分高校也有存在。

  但是,存在的普遍性不代表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性别平等、消除歧视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部分高校的做法消减了人们对高等学府的敬畏。

  其实,性别歧视的可怕之处,并不仅仅是某些高校所作的规定,更可怕的是这些规定是一种潜规则,即秘而不宣。这次北大为男女生设置不同分数线,也是考生在与同班同学的比较中才最后得知。高校的此种做法严重违反了道义和法律。按照校方的说法,男女有别主要是为了缓解该院男女生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显然,这样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外语专业不是采矿专业,不能提高女生录取门槛,校方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一直以来,性别歧视就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因为,性别歧视的潜规则并非只在教育部门才有,也存于社会的其他部门和行业。比如,某些企业进行员工招聘时,并不注明招生的性别比例,但是,企业已经“内定”招工性别。这样的潜规则使游戏参与者的竞争是一种极为不公平的竞争,一些人即使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无法取得预期结果。与显规则不同,潜规则从不摆在桌面上,却需要参与者费尽心机参透。性别歧视的潜规则是一种社会危害,它损害了社会公平和公正,破坏了游戏规则,损害了参与者的热情与信心。

  正因如此,如何避免性别歧视的潜规则在教育和其他部门的存在和施行,是有关主管部门需要加以考虑的重要问题。建设公正与公平的文明社会,需要男女公民的共同参与,消灭性别歧视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步骤。无论需要达到任何目的,无论有多少条冠冕堂皇的理由,性别歧视都不应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这是文明社会的一条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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