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俩遥控炸弹想“弄点钱,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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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1:52 时代商报 |
2005年2月20日16时30分许,沈阳市和平区一处货运站突然传出爆炸声,随后货运站老总接到了一个勒索电话。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法院以爆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货运站突遭爆炸袭击 2005年2月20日16时30分左右,一名戴眼镜男子给和平区某货运站送去一个由白色编织袋包裹的纸盒箱,该男子称该包裹内为保健品,要求货运站托运到吉林省白山市。17时30分左右,突然有连续的爆炸声响从包裹内传出。 18时25分左右,一名男子将电话达到货运站,提出让货运站总公司老总向其支付20万元,否则将继续在公司各个下属的货运站制造类似爆炸事件,老总随即向警方报案。3月初,犯罪嫌疑人王刚(化名)、王胜(化名)两兄弟落网。 两兄弟只想“敲点钱” 据犯罪嫌疑人王胜、王刚交代,两人为兄弟俩。2004年11份,兄弟两人商议合伙敲诈货运站,并计划制作爆炸物运到货运站,引爆后敲诈货运站老总。弟弟王刚提出自己会做爆炸物,用鞭炮、塑料瓶装汽油和汽车遥控器就可以制造出爆炸装置。在实施犯罪时,两人也想到了第一次的爆炸威力不能制造得太大,如果有人员伤亡他俩就更不好要钱了,为此两人还进行了爆炸实验,并制作了两个爆炸装置。2月20日和2月24日两人雇人将爆炸物送给了两家货运公司。 两人各领刑3年6个月 8月18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胜、王刚以敲诈钱财为目的,放置爆炸装置并引爆,危害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了爆炸罪。对王胜提出的自己的行为只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胜、王刚犯爆炸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江时代商报记者朱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