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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费”让商家难进道德场(读者中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江南时报编辑同志:近日,笔者读到贵报8月28日《雪花啤酒“进场费”谁买单?》一文,心生愤慨。我认为生产商、经销商、酒店三方疯狂逐利的过程中,表面上看“进场费”让他们个个都有钱可赚,实际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这种行为无形中降低了商家的社会形象,让他们远离了道德场。

  首先,广大顾客到酒店去消费,但却喝不到中意的酒,这样也就罢了,酒店所惟一销

售的啤酒又是以高价形式出售,而这高价是因为酒店拿了啤酒厂商的“买断费”,啤酒厂商此举又是为了以奇兵称霸,企图垄断市场。可见,于情而言,各家都难圆其说。

  其次,三方逐利并非坏事,因为经商就是为了追逐利润是三岁孩童都知道的常识。眼下啤酒厂商自己要称霸,却经几方周折后,“进场费”全都算在“上帝”的账户上,消费者是没有义务替啤酒厂商买单的。由此,“进场费”出在消费者身上于理难容。

  再次,贵报在报道中说,有关专家和部门相关人士都表示啤酒厂商之所作为是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并定性为商业贿赂,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三方相互牵制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实际上破坏了正常的商业竞争游戏规则,久而久之,必将导致“破窗效应”,最终成为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害群之马。

  对待这种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商业现象,应该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因为他们这种做法短期来看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及其他啤酒厂商的经济利益;长远来看,将给市场的自由、秩序发展埋下隐患。

  希望贵报能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并呼吁相关部门去监督严查此事。

  南京读者 日力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3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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