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四杀人犯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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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李志华 实习生 许迎迎 通讯员 达峰) 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罪判处陈新科、郭红基、赵海强、马正强、沈十宏等5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4名罪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30日 第十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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