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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后续治疗费咋要法院:待二次手术费实际发生后再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33 新晚报

  本报讯 (王金祥记者于殿奎)俩司机发生争吵并厮打,一人左臂和头部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出让打人者赔偿,其中包括二次手术的费用。法院判决,待手术费实际发生后再起诉。

  前不久,在香坊区一商店门前,“的哥”李冬与王滨为争拉乘客发生争执、打成一团,王滨将李冬的左臂、头部打伤。

  经法医鉴定,李冬左手尺骨骨折,定为轻伤。王滨被警方抓获。

  香坊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王滨,香坊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滨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然而李冬又到香坊区法院起诉王滨,要求赔偿包括后续治疗费共计64129.69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后续治疗费用应该等实际发生后再起诉,因此判决王滨给付李冬49018元。

  启凡律师点评:

  原告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侵害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前提是要有事实证据。本案中,原告人没有对二次手术所需费用进行司法鉴定,当然没有证据能证明二次手术治疗会实际发生多少费用,故法院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人可通过对二次手术应发生的费用进行司法鉴定或先行手术后,再行起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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