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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项新兴业务引起各方关注“私房钱”打起“擦边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33 新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温鑫)夫妻一方的私房钱有地方放了?一个刚刚崭露头角的银行服务业务,让夫妻间的忠诚度面临考验———最近,一家银行开办的“四方钱”业务颇受关注。

  8月24日,记者在某银行哈尔滨分行办理了“四方钱”账户业务。记者填了一张“个人隐私存款账户申请表”,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5分钟后就拿到了蓝色的“四方钱”芯片卡。据悉,“四方钱”是“私房钱”的谐音,目前哈尔滨市市民来办此业务的人寥寥无几,

记者是第二个。

  据了解,“四方钱”账户是实名制,具有高私密性特点,它既不是银行卡,也不是存折,而是一张芯片卡,在自动柜员机、短信、电话银行以及一般的网点柜台都不能查询或存取款。除司法部门有特别调查要求外,只有持卡者本人出示身份证,输入密码,才能办理业务。存款者的家人或其他人即使拿着存款人的卡、身份证且知道密码,如果不是本人到场,也无法对“四方钱”账户进行操作。如果储户将卡和身份证一起丢失,也不用着急挂失;储户意外身亡,家属可凭借死亡证明取出存款。

  这一新兴业务推出后,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夫妻间要以诚相待,财产应该有透明度,不应防备身边最亲近的人;有人则认为它不仅向家庭道德发出挑战,还可能为那些隐藏非法资金者提供“合法”的“保险柜”。虽然“四方钱”不能对抗司法,但它这种严格的查询程序,肯定不利于司法部门迅速开展工作。

  该分行个人金融部李经理称,“四方钱”的名称是个“擦边球”,所以接下来的宣传推广,他们会将“四方钱”的名称更改为“隐私账户”。

  律师姜启凡、李泽林认为,“四方钱”账户在法律上没有问题,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银行也是遵循《储蓄管理条例》“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这一规定的;如离婚牵涉到财产问题,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教师由莉颖认为,该业务与社会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变化有关,如今人们都不愿透露个人私密信息,这也是银行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业务量、吸引储户的一种营销手段。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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