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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提交声明要求旧物业撤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4:04 东南早报

  近百人狂砸一物业公司追踪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28日早报报道,近百名男子闯进莲花广场世纪桃源物业进行打砸。昨日下午,莲花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3/4的委员,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嘉莲街道办提交一份声明,提出了九点诉求,要求旧物业厦门世纪桃源公司撤出莲花广场小区。

  声明指出,8月27日之事是属于“莲花广场业主出于无奈而开展的自治维权行动”。因为世纪桃源物业这8年来,从未公布收取的二三百万房屋公共维修金账目,而且不报业委会审批。另外,声明对小区公摊费用占总用水用电量的40%-50%表示疑问,并对物业将电费和物业费捆绑的收取方式提出质疑。业委会声明中同时指出,世纪桃源物业在莲花广场的管理合同已在去年7月26日到期,2/3业主产权人选择南方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并经厦门公证处公证,世纪桃源公司在无合同依据的情况下不应占据楼盘管理。

  业委会主任张炳辉告诉记者,这份声明的目的就是要求世纪桃源公司撤出莲花广场,该声明得到业委会3/4委员的签名支持,可以体现业委会的真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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