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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直销重拳出击非法传销(热点连线)(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4:3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规范直销重拳出击非法传销(热点连线)(组图)
直销业春天是否到来

  8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与之一同通过审议的还有《禁止传销条例(草案)》。虽然两个条例的内容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正式对外公布,但这已经让一些直销业人士欣喜,他们似乎看到了直销业的春天。

  “直销法的出台将使所有直销企业获得合法的发展空间”、“有望给在中国做直销提供依据”。美国五大直销巨头之一的康宝莱中国公司总裁钱港基表示,直销条例通过审议对于所有直销业都是好事,条例出台后,企业才能健康正规发展。

  对于直销业对《条例》的猜测,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说,“现在条例的内容还没有公布,所有对条例内容的猜测都是捕风捉影。”但他同时又表示,“目前可以肯定的是,直销业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国内企业乍暖还寒

  如果说中国直销业将迎来春天,那么对于国内的直销企业来说,似乎还处在乍暖还寒的阶段。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全面传销禁令之后,国家陆续批准了包括安利、雅芳在内的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经营。而中国本土的直销企业则所剩无几。

  一位民营企业家表示,“我们希望和外资企业同在一条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竞争”。虽然如这位企业家所愿,此次立法将使“所有直销企业获得合法的发展空间”,但是如果真的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我们的国内企业又有多少胜算呢?

  直销法的具体内容还不得而之,但直销法必然会对整个行业进行整合这是肯定的。据长期关注直销法的人士透露,为规范行业起步发展,企业进入直销行业的门槛将进一步提高。据了解,《条例》规定,进入直销业的企业必须拥有近亿元的企业注册资本和保证金,这对于很多中国直销企业来说,是心有余而钱不足。

  一家保健品企业负责人王先生说,对于一些传统小企业,如果倾家荡产转入直销行业,不仅会损伤元气,而且相关配套制度、经营模式等都难以及时跟进,这必将会成为企业转型和发展的瓶颈。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直销是新兴行业,起步较晚,直销业在管理理念、经营模式等方面还不成熟。人们常常和传销混淆,从而造成了国内直销环境的混乱,给直销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国内直销企业想在直销业立足,在经济实力、经营模式以及扩大宣传等方面必须进一步壮大和成熟。

  国外企业虎视眈眈

  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中国直销相关产业预计3至5年内可达800亿至1000亿元的水平。没有人会对这个巨大的市场无动于衷。在“直销法”起草初期,美国如新集团北京代表处的李潮东先生就表示,“没有人愿意放弃或忽略中国这个市场,我们对中国市场很有信心。”

  安利、雅芳等一些财大气粗、成功的国外直销公司有着几十年的经营经验和成熟的模式,有着较强综合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外商投资直销企业比中国内资直销企业更懂直销,更能依法运作直销产业,更具竞争力。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这些国外直销巨头就纷纷进入中国,他们认为中国特有的讲究人际关系的东方文化,是直销业的天然土壤。

  目前,各国外直销企业正在为“直销法”实施做准备,正加紧“圈地”开店。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总裁邱锦云表示,如新一直在为“直销法”的正式出台做准备。目前已经在全国开设了150多家店。“一旦获得直销牌照后,我们将首先在上海、广东、浙江开展业务,逐步拓展至全国。”

  机遇与挑战并存

  去年,在厦门举行的直销立法座谈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提出了直销立法“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也指出,将严格市场准入、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对直销市场的放开和准入将采取“内外一致、资质严格、严谨审批、逐步放开”的原则。以上均表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

  目前国内直销模式经营的企业大约有800至1000家,主要分布在广东沿海和东北等地。他们在学习国外企业先进经验的同时,也积极探索自己企业的发展道路。

  “我们一直非常关注‘直销法’的进展情况,正积极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机遇和挑战。”国内一知名企业负责人表示,“与国外一些成型的大公司相比,我们采取的是服务营销和会议营销的方式,转型比较容易,这是我们的优势,‘直销法’的出台会为我们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正如一位直销人士所说,“条例对直销业进行规范和正名后不会有那么多人排斥我们了,自己出去时腰板硬了很多。”

  “直销法”呼之欲出,多年处在夹缝中的中国直销企业翘首以盼。

  链接:

  直销: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直销与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区别:传销或变相传销与目前的直销概念有三大区别。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8月30日 第八版)
规范直销重拳出击非法传销(热点连线)(组图)
作者:张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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