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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电话威胁女子录音成证据 赔偿要求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4: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子受到“第三者”威胁。昨天,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案,女子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得到支持。

  民权县的张某与王某夫妇,有两个子女在郑州上学。2002年4月,家里在郑州市中原区买了一套房,丈夫张某到郑州照顾两个孩子。在此期间,张某认识了陈某,二人关系迅速发展。张某在郑州市中原区为陈某买了一套房。

  随后,“第三者”陈某给王某打电话,威胁让她与张某离婚。王某很生气,就将电话录了音。这成了法庭上的证据。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2万元。记者陈关超通讯员王建林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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