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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 宪法草案强行降生(新闻解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5: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驻叙利亚记者 吴文斌

  伊拉克战后第一部宪法草案在超过“预产期”(8月15日)两周之后,在各政治派别讨价还价、协商失败的情况下,强行降生。由于宪法起草委员会代表了过渡议会的大多数,因此不再需要议会进行表决,将直接交由今年10月15日之前举行的全民公决裁决。由于各方仍存在严重分歧,这个关系到伊拉克政治命运和前途的宪法能否存活,仍然是个疑问。

  塔拉巴尼总统昨天晚上在宣布宪法完成之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有人对宪法草案持反对意见,这是很正常的,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获得100%的支持。他呼吁伊拉克人民在10月15日对新宪法投下神圣的一票。

  持反对意见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中的15名逊尼派代表则在此后立即发表联合声明,强调各方未能就分歧达成一致,对尚有严重分歧的宪法草案坚决反对,拒绝签字,并将下一步工作重点转向动员伊拉克人民在10月15日的全民公决中,“挫败”这部“去阿拉伯化”和蕴藏分裂国家危险的宪法。

  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中“三足鼎立”的重要反对方———逊尼派成员认为,新宪法草案中关于“伊拉克是一个多党、民主、议会、联邦制的国家,伊斯兰教是国家立法的基本源泉”的表述威胁国家统一。目前争执双方的主要分歧是:

  一、关于国家政体问题。逊尼派代表表示,他们同意北部的库尔德地区保持战前的状态,实行联邦式的自治,但坚决反对伊拉克中部和南部的什叶派地区实行联邦制,要求必须将“联邦制”的字眼彻底从宪法草案中删除,避免使国家面临分裂的危险。但在最后文本中,什叶派和库尔德派拒绝从宪法中彻底删除“联邦制”的条款,只同意将有关“联邦制”的具体内涵和实行机制留给12月选举产生的新议会来确定和概括。逊尼派认为这种做法是“拖延战术”,“换汤不换药”,拒绝接受。

  二、关于国家性质的定位问题。伊拉克新宪法草案规定“伊拉克的阿拉伯人是阿拉伯世界的一部分”。逊尼派认为,这明显带有“去阿拉伯化”的味道。他们指出,占伊拉克人口80%的穆斯林逊尼派和什叶派都同属阿拉伯民族,历来是整个阿拉伯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伊也是阿拉伯联盟的创始国,应该在宪法中明确“整个伊拉克都是阿拉伯世界的一部分”。

  三、关于处置前萨达姆政权时期执政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问题。新宪法规定要“清洗”前政权的复兴党成员,禁止他们参与政府或公共事务的工作。逊尼派认为,宪法有确定国家性质、政府职能和人民权利与义务的功能,反对在宪法中提及包括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内的任何政党的名称,认为诸如限制、取消或批准政党的职责应由司法部门负责。

  四、关于国家资源的分配问题。宪法草案规定“已发现资源由中央政府统一分配,日后新发现的资源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分配”。逊尼派坚持所有资源都应由中央政府统一分配。

  五、关于伊拉克人国籍的确定问题。新宪法规定“父亲或母亲一方是伊拉克人的,就可定为伊拉克人”。逊尼派则坚持必须是父母双方都是伊拉克人,才能定为伊拉克籍。

  在10月中旬举行全民公决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伊各个党派将使出浑身解数,作最后一搏。根据伊拉克临时宪法,伊拉克18个省中任何3个省2/3以上的投票者反对,宪法草案即被否决。而目前逊尼派阿拉伯人在西部和中部的摩苏尔、萨拉丁、拉马迪、迪亚里四个省占有绝对优势,同时在巴格达、基尔库克和巴士拉等省份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有能力“挫败”新宪法的通过。更令人不安的是,伊拉克境内的反美武装29日已开始行动,发表声明反对宪法,并呼吁人民抵制公决,武力威胁参加公决的投票者。

  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对伊拉克新宪法的出台反映不一。美国总统布什对伊拉克宪法草案正式出台表示欢迎。欧盟也欢迎伊拉克宪法草案的出台,并希望该宪法草案将为伊拉克的民主建设奠定基础。阿拉伯国家对此则持审慎态度,迄今只有阿盟秘书长穆萨对新宪法在伊拉克的阿拉伯属性问题上,对库尔德人作出让步表示不满。此前,沙特外交大臣费萨尔和海湾合作委员会秘书长阿提亚均曾对伊拉克宪法中有关阿拉伯属性问题提出过警告。

  (本报大马士革8月29日电)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30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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