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严管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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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5: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进一步加大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力度,将所有已批准上市的疫苗类制品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检验不合格或审核不被批准的不得上市或进口。 据悉,自2005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灭活疫苗、A群和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制品实施批签发;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所有 预防用疫苗类制品实施批签发。自规定之日起,各相应的疫苗类制品必须按照《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申请批签发,在规定实施批签发日期前已经上市流通的,可按照原管理程序流通和使用至其有效期满。据了解,目前已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的品种有: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型肝炎疫苗(不包括成人接种用)、人用狂犬病疫苗。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30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