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家庭药箱 农户家家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8月24日,高新区合作街道清平4组57岁的农妇余林玉向所在街道申请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障报销。5天前她因急性胃炎发作住院,共花去医药费639.6元,她自己只需承担396.8元,剩余部分由高新区财政报销。像余林玉一样幸运的农民,在高新区还有7万,他们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区财政还以人均30元/年的标准给每户农民家庭建立了家庭药箱。据悉,从9月1日起,高新区将全面推行《农村医疗救助试行意见》和《建立农村家庭药箱管理办法》,作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两项配套制度。

  年报销金额最高可达1.2万元

  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高新区推出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全面覆盖该区7万农村人口,凡是户籍在高新区的农业人口均可免费享受此项制度。

  该方案规定,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保定点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扣除医院起付费(100元、300元、700元)后,超额部分按45%~25%的比例给予报销。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除自费部分外,其余费用报销25%。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分次结付,报销金额不超过1.2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未产生医疗费用者,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体检一次。

  特殊群体可额外享受医疗救助

  根据《农村医疗救助试行意见》,从9月1日起,农村的五保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因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在享受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补助后,剩余医疗费还可享受40%~60%的救助;治疗费用超过6万元的,按上述规定比例报销后,将再享受1万元、2万元、4万元不等的额外救助。

  每年人均30元建农村家庭药箱

  根据《建立农村家庭药箱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在开展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的同时,区内农民家庭将按每年人均30元的标准建立农村家庭药箱,惠及石羊、桂溪、合作3个街道的7万农民。

  据悉,高新区财政每年将出资200余万元,以户为单位建立农村家庭药箱。药箱价值30元,包括体温计1支、50毫升碘酒1瓶、医用棉签1包、纸胶布1卷、创可贴10张、伤湿止痛膏2袋、清凉油1盒、风油精1瓶、金霉素眼膏1支、藿香正气水1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对辖区家庭药箱进行清理和补充。每户剩余资金将以“农村家庭保健卡”形式,随药箱分发到每个家庭,用于该户农民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保健。记者张魁勇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