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两干部大办丧事被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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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哈尔滨8月29日电】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对东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春、友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占玉等人顶风违纪大办丧事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3月14日下午,赵春接到岳父在密山病危的电话后,将此事告诉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义、常委王玉春和办公室主任房某。3月16日,赵春的岳父去世后,房某将此事立 即通知了王玉春。在房某与王玉春通话时,赵春接过电话和王玉春说:“不要通知,不要来人。”随后王向张忠义做了汇报,张让王安排。王让人通知了县委、县政府等近30个党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加上退休干部、个体户共计68人29辆车陆续前往密山为赵春的岳父吊唁。赵春收礼金23000余元。今年3月21日,李占玉得知父亲在哈尔滨去世。3月24日,县委书记、县长等人坐5辆轿车到哈参加李父的葬礼。友谊县领导干部参加李父葬礼共有54人,车辆14台,随礼金17400元。 (编辑 丹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