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鞍山市教育局重申教师在校行为规范———抽烟喝酒化浓妆如此为师下课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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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51 北方晨报 |
本报讯首席记者潘琳元报道不许佩戴容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携带手机、传呼机进课堂……开学前,鞍山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重申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 授课方面,教师要一课一备,不准重复旧教案,不准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对待学生方面要求的最多:教师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要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体罚、挖苦、讽刺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举 止方面,要衣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抽烟、喝酒,上课时间严禁带传呼机和手机。据了解,对以上行为违规者,属教师职业道德不合格,一律不准晋级,不提拔为干部,不能授予荣誉称号。严重者将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