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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还在家中 存款却被取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52 贵州都市报

  储户:自己没有取过钱,银行应支付存款

  银行:我们是规范操作,不能重复支付

  金黔在线讯定期存单还在自己的家中,可银行的存款却被人提前取走。8月29日,遭遇这种怪事的杨征华对记者说:“辛辛苦苦攒下的1.2万元钱存入银行,后来却发现被人莫名其妙

地挂失取走了!”杨征华说,他找到银行,银行方认为没有责任,拒绝支付该笔款项。

  50多岁的杨征华告诉记者,他系汇川区团泽镇一位农民。2004年5月10日,他将1.2万元存入某某银行遵义市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存期为1年。

  今年5月,他到该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在电脑里输入相关数据后,告诉他该笔存款在存入后的半个月内,已经被挂失取走了。

  杨说,当时他惊呆了。最后通过银行资料,证实确实有人以他的名义挂失将1.2万元存款提前取走;取款人还以他的名义签了字。杨说,他从来没有挂失取过钱,为此他多次找到银行“要款”,但银行方认为他们业务操作规范,没有责任,不能重复支付。

  据办理这笔业务的工作人员陈某告诉记者,她当时办理这笔存款的挂失和解挂付款时,都是严格按照银行的规定(当面验证挂失人(存款人)的身份;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要加上代理人的身份证),规范操作,自己的业务没有差错。

  “挂失和解挂的笔迹与他在存单上的笔迹,不是同一人所写。”杨征华告诉记者说,他有遵义市司法鉴定中心的笔迹鉴定。

  那么,杨征华是否是本人到银行挂失的呢?据了解,由于银行的监控录像只能保留3个月,已经没有办法“证实”事实真相。

  “银行在受理挂失和解挂时,应该留下取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杨征华这样认为。针对这一说法,营业部唐主任解释说,银行在这方面没有明文规定。银行只是在挂失和解挂时,当面验证相关人的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号码以及解挂时需要的密码。而该笔业务,挂失和解挂,其笔迹都是同一人,取款人还提供了密码,作为银行,程序和操作是规范的。

  银行方面还认为,该笔存款被人挂失提前取走,不排除存款人自己泄露了密码等情况,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该行一位副行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笔业务银行没有违规操作,银行没有责任。

  据了解,目前,杨征华以银行负有对储户保管资金的责任,而没有尽到义务为由,已向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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