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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章获原则通过 不良资产处置尽职指引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01 法制日报

  不良资产处置尽职指引将出台

  本网北京8月29日讯记者辛红银监会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以下称“指引”),不良资产的定价、处置程序和问责程序有了明确规定。另两部规章《外资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监管指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则》也获原则通过。

  据悉,“指引”对资产剥离收购、管理到处置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基本尽职要求,对潜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提示,并为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创新预留空间。

  在关键环节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上,银监会要求金融机构首先要充分借鉴国际上良好经验,制定不良金融资产定价管理办法,明确定价程序、定价因素、定价方式和定价方法;其次,坚持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处置信息公开,提高处置透明度,努力实现处置回收最大化。

  此外,不良资产处置要逐步实现专业化清收,处置工作人员与债务人、保证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

  “指引”还明确界定了交易前、后手及多次交易参与方的法律责任与权利,要求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尽职责任认定制度和程序,规范责任认定行为,严格处置工作的尽职问责制。(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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