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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不宜一刀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01 法制日报

  今日快评阮占江

  据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这次旨在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个税法修改,多数公众在认同的基础上,希望起征点能再提高一些,并反对全国“一刀切”,认为各省应按当地收入水平上下浮动。

  应该说,这种反对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的公众观点,不仅反映了一种较为真实、全面的民意,而且也是符合我国个税调整的根本立法宗旨和总体目标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坚持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的一个较为主要的理由,就是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如果赋予各地浮动的自主权,可能带来各地个税征收标准千差万别,影响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应该承认,这种观点确实有其一定的法理基础。但是,在现实操作当中却并不尽然。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目前有不少的省市、地区,就是因为现行个税起征点太低,而擅自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毫无疑问,这种做法同样是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严重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而如果新的法律不能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在新的个税起征点上又搞全国“一刀切”,那么,目前这种普遍存在的各地擅自制定执法标准的情况肯定还会出现。而如果为了确保法律的一致性和严肃性,一定要通过外部力量硬性控制和消除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不仅其中的执法、管理成本肯定会成倍地增加,而且民众的社会公平感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挫伤。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全国统一的问题,我们确实需要更为认真、谨慎和全面的考虑。

  而且,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来看,法律的制订与修改,应尽可能地讲究和注重稳定性,应尽可能地从长计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而不是零敲碎打,更不能朝令夕改,总是被动回应。尽管和800元的起征点相比,1500元确实有了大幅的提高。但是,扣除时代发展、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在很多地方,1500元实际上很可能处于一种迅速落后于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局面。因此,如果新的个税起征点调整不能充分地尊重和考虑到这些地区差异,那么必然会因为现实情况的不断变化而需要频繁修改、变更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此看来,恐怕不仅难以维护法律的稳定性,而且也会损害民众内心对该法律的心理预期,从而难以从根本上发挥税收平衡、调节社会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即将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中,我们期待,对于这一问题能够有最为真实、全面和充分的回应和反馈。(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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