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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顽疾小小标识攻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13 新文化报

  本报白山讯(记者 传印娄志广)“我们制作的‘公务车’标志,同年检标识一样,必须贴在风挡玻璃内侧,上面有纪委的举报电话,擅自参加婚礼和旅游的公车可以摘掉车牌,但却换不掉风挡玻璃,群众根据这个标识就可以随时向我们举报。”近日,为防止公车私用,靖宇县纪委推出新举措。

  靖宇县同时规定:公车3次参与婚礼和旅游活动的,除经济处罚外,还将给予主管领导

及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分;司机擅自出车,停止驾驶工作半年;违规违纪3次以上,车辆坚决收缴,主管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标识特征:夜间反光一撕就坏

  昨日13时许,记者在靖宇县纪委见到绿底红字的“公务车”标识。“我们特意把这个标识做成反光效果,即使在夜间,‘公务车’3个字也十分醒目,有利于群众对公车的监督。”纪委监察局副局长李国福说。

  “我们在电视、报纸上都发布了处罚决定,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县各党政机关,我们的目的就是发动群众,对公车实施监督。”纪委一位工作人员指着街头路灯杆上的宣传标语说。

  据悉,贴标识防公车私用自8月16日试行以来,靖宇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112辆公车陆续贴上了“公务车”标识。且标识贴在风挡玻璃的内侧很牢固,一撕就坏,对于人为撕扯、遮盖造成标识损坏的,一律按违纪处理。效果反馈:未现一例公车私用

  记者在靖宇县纪委及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自“公务车”标识张贴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至今还未发现一例公车私用的情况。“‘公务车’的张贴既节省政府开支又规范政府形象。”白山市纪委秘书长王金伟说,张贴“公务车”标识,接受群众监督,受制约最多的是公车司机,公车参加婚礼的违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街头所见:稽查车都贴上标识

  昨日12时许,记者赶到靖宇县。在城区街头,不时可见贴有“公务车”标识的来往车辆,包括土地局、交通局、卫生局等政府机关的执法稽查车辆也都贴上“公务车”标识,张贴有“禁止公车私用”的路灯杆随处可见。公车司机:拒绝求车理直气壮

  14时许,记者来到卫生局,一位司机说,以前,周末经常有朋友找他借车,他也知道公车办私事违规,但碍于情面又不好意思拒绝,贴上“公务车”标识后,他的朋友也都知晓了公车私用的严重性,都不再麻烦他,而是去车市雇车。即使朋友再求他,自己也有很好的理由拒绝。记者调查:有利于出租车行业

  记者随后又赶到了靖宇县出租车市场,一位代姓司机深有感触地说,公车私用对他们出租车市场来说也是一个冲击。自从“公务车”标识出台后,他们出租车的生意也改观了不少。(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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