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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德城:不捕案件公开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20 检察日报

  8月15日,记者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采访,听该院干警讲述了他们“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律师、民警等请到检察院,请他们给存有异议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号脉’、‘挑刺’”的新鲜事!

  今年4月8日,位于德州市繁华地段的一家大型超市熟食加工部的负责人赵守志违反操作规程,误将发酵剂混入出售的炒菜中,造成多人食用后中毒。事发后,赵守志隐瞒事件真

相,指使员工伪造现场。此案发生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一段时间来,不少市民不敢在餐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用餐,有关领导和组织纷纷要求司法机关严惩涉案人员。

  今年6月下旬,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赵守志提请批准逮捕后,德城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加班加点,查明事件真相,并决定对该案不予批准逮捕。为慎重起见,受理此案后的第3天上午,该院13名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委员会委员应邀来到该院,在办案人员详细介绍案情后对照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然后一致表决同意该院的处理意见,即: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须造成受害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本案未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且现行法律对该条款规定的重大损失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该院检察长张利智介绍说,半年来他们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61件251人,不批准逮捕32件47人,其中对拟不批准逮捕的9件11人召开公开审查会。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侦查机关提出复议、复核和被害人申诉的为“零”。

  作者:卢金增 华波 高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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