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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擒获偷牛贼,神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20 检察日报

  事前密谋分赃,事后用车将同伙盗来的牛运输销赃。8月19日,韦忠奇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

  5月13日晚,29岁的西林县者夯乡人韦忠奇和两名王姓人(已被判刑)合谋盗窃耕牛,三人商定由韦忠奇开车到者夯乡小房屯附近的公路上等候,“二王”负责偷牛,然后一起将牛拉到贵州省兴义市出卖,赃款按4份分,韦忠奇出车出人分两份。商量好后,“二王”到

西林县八达镇丛勒屯偷走三头价值6100元的母水牛,并将水牛装上韦忠奇的车后直接开往隆林县方向。次日凌晨5时许,当韦忠奇开车途经西林县城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庭审中韦忠奇辩称其没有亲自参与盗牛,不构成盗窃罪。法庭审理认为,韦忠奇虽未直接参与盗窃,但事前共谋,事后运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黄云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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