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赌球资金副经理挪用公款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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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21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记者 郭颖 通讯员郑建华周琦)为筹赌球资金,李某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50多万元用于赌球。他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 现年37岁的李某原系上海某船务有限公司货代部副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间,李从其他单位直接套取现金或将套取的空白支票转至其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51万余元人民币,全部用作赌球资金。案发后,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