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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司法部 三考生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21 南方都市报

  “成绩被取消考生诉诸公堂”追踪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陈俊杰)司法考试成绩被宣布无效,吉林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孙振国等三人,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将司法部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对这三起案件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司法部作出的孙振国等三人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三人的诉讼要求。

  去年12月9日,参加完当年司法考试的孙振国到白山市司法局咨询考试成绩,被告知因其第一试卷《法理》与11名考生试卷95%雷同,不但当年成绩无效,而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司法考试。

  孙振国认为,司法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仅仅根据试卷雷同就作出取消他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是没有依据的。

  去年12月22日,孙振国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司法部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之后,又有两名吉林白山考生提起同样的诉讼。

  二中院审理认为,司法部根据评卷机构认定孙振国等三人与他人试卷答案主要错点一致,属于答案雷同,并依照《司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分别作出确认三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没有错误,应该得到支持。

  孙振国昨天通过记者得知这一判决结果后,表示自己将会上诉。他称自己没有作弊行为,只凭试卷雷同不能认定自己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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