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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者难风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25 南方都市报

  妇联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广州具体化,修改有关地方性规定

  包二奶者难风光

  新法解读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 王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性骚扰、家庭暴力、离婚等伤害女性的行为,将会进一步受到法律约束。广州的妇女权益现状如何,市民对新法又有何看法。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妇联、市民和有关专家。

  据广州市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每天通过电话来咨询权益保护的女性大约有30人次,上门来访的10多人次。

  该负责人还表示,备受瞩目的性骚扰在目前的投诉中,所占比例非常小。“我想,这和性骚扰的界定有关,什么属于骚扰,什么不是,受到骚扰如何防范,是不是在工作场所被欺负才算性骚扰,目前都找不到准绳,因此前来咨询的人很少。”不过她也表示,性骚扰在广州肯定存在,尤其是在打工妹中。

  由于投诉丈夫“包二奶”的女性一直不少,市妇联主席李瑾曾在今年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修改《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实施已9年,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规定》已不能解决。如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的界定,如今都需要细化和具体化。

  “法院是讲究证据的,而包二奶取证上非常难。”李瑾呼吁广州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对包二奶者进行严惩。

  记者昨日还从市妇联获悉,广州对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有贡献。“我们给新保障条例提出不少意见,包括如何防止家庭暴力和外嫁女权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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