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伪造商品条码最高将被罚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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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婧通讯员左宜弘)从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销售商乱用条码最高将被罚10000元,企业乱用条码最高将被罚30000元。同时,建材、医药、服装、汽配、身份证、驾照都将必须使用商品条码。 销售商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将处10000元以下罚款。企业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违者处以3000元罚款。而对于伪造商品条码等情况,最高罚款可为30000元。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商场和消费者只要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网站()输入编码,即可查出厂商是谁,并与实物标识的厂商对比,就可初步判断商品是不是假冒伪劣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