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碎事骨肉相残 打死弟弟哥哥坐牢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03 宁夏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梁生瑞)8月25日,隆德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持刀将亲弟高伟刺伤致死的高有生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6800余元。 5月31日20时许,因高伟家的羊只踩踏了高有生家的胡麻苗,兄弟俩为此发生争执并相互谩骂。期间高伟从家中拿出一把斧头扑向高有生,但被高有生夺下扔在地上。高有生气愤 之极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单刃刀,向高伟左大腿捅了一刀,刺断股动脉,血流不止。高有生见状与其兄急忙将高伟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终因伤势严重,失血过多,高伟于次日早晨7时死亡。经隆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高伟系被他人用锐器刺断股动脉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