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性别歧视”平衡“男女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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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舒圣祥 北大外国语学院小语种专业录取新生时男女有别,文理科女生分数线分别比男生高出8分和17分。除北大外,对外经贸大学部分专业也规定,北京以外地区每个专业男女生分别排队录取;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也实行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性别歧视显然已成为高校招生中的“潜规则”之一。 众大学高考录取中的性别歧视政策———男女生分别划定分数线、分别排队录取,都有同样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缓解男女生比例严重失调。殊不知,有些“男女比例失调”是需要矫正的———比如选择性人流,有些“男女比例失调”却越矫正越可笑———比如提高女性站立小便的比例。而高校部分专业学生的“男女比例失调”,明显属后者。 高考并不像体育运动,并没有因为性别差异而给男女生制定不同的评判标准;在同一评判标准之下,既然在某些专业上女生报考比例大并且成绩优异,那说明她们相比男生而言,对这个专业更有兴趣,而且已经用分数证明了她们的实力和天赋———对于既有兴趣又有天赋的考生不予录取,却要去追求什么“男女比例”,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我愿意相信,大学管理者们尚不至于自高自大到无视社会舆论的地步;那么,众高校对“性别歧视”的麻木,倒很符合“歧视无意识”的病症———当歧视成为一种日常习惯时,歧视行为已经不能为歧视者本人所分辨,自觉不自觉地、或重或轻地就对别人实施了歧视,而自己却浑然不知。 大学作为大批社会精英的拥有者和培养者,不仅要体现理论学识之“大”,更应体现人文素养之“大”。大学管理者对“人性”以及建立在人性基础上的“人格尊严”,应该比所有人更加抱有敬畏感;对于“公平”概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比所有人更加体会深刻并且身体力行。而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是“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为何独独大学管理者却反应迟钝呢,这是何其之悲哀?(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