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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污水处理费九月调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吕继尚 通讯员唐联彬) 记者昨天从花都区获悉,经广州市物价局的批复,从9月1日开始,花都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有所调整。

  新标准出台后,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居民0.22元/吨、企事业单位0.3元/吨,

统一调整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殊行业除外,下同)、个体经营者和居民均按0.55元/吨(按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下同)的标准收缴城市污水处理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立医疗机构减半收费。特困用户凭《低收入家庭证》免收污水处理费。漂染、染织及化工行业、洗车、桑拿、夜总会、饮食业、沐足、发廊等特殊行业,按上述标准上浮20%,即0.66元/吨征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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