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猪及其产品今起恢复在京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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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40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联合宣布:因四川猪链球菌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从今天起,四川疫区生猪及其产品恢复在京销售。 自6月下旬以来,四川省资阳市、内江市发生疫情后,本市各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防控,并禁止疫区生猪及其产品在京销售。根据8月21日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有关基本控制疫情的报告,本市决定恢复其销售,但仍将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据了解,来自四川疫区的冻猪肉、分割肉,进入本市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动物检疫证明。本市饲养尝养殖小区和散养户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如果从外部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报检,做好各项生产纪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未经指定道口运输畜禽动物及其产品将受到处罚。屠宰企业必须严格检疫,对检出的病畜肉及其制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肉类市场将实行索票制度管理,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禁止销售。熟肉制品加工企业不得使用病(死)畜禽类动物生产加工食品,餐馆、食堂也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类动物及其产品。 网络编辑:陈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