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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社区:性骚扰也要向女性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50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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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据称,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罗益锋也向大会建议在这一新增条款的后边增加“妇女也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从而保护男性及其配偶的权利。曲中直:性骚扰应包括男对女,女对男及同性间的一系列骚扰行为。但我觉得司法解释可侧重对女性

的保护,毕竟她们是易受害群体。枉评天下:如果要把“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那么无论男女都应该受到保护,这才是法律的公平!但将此条文写入法律,不符合现时中国之国情,未免超前了些!闲鹤:有的女性在拥挤公共场合对不认识男性用语言、敏感部位的摩擦刺激是存在的,尤其是大龄妇女对青少年男性的骚扰,某些少女对其偶像或心意的英俊男人以及一见钟情的男人,这些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来制约。愿意:应该把禁止女士对男士性骚扰写入法律。虽说女士易受骚扰,但现在思想开放,一些女士也开始骚扰男性,其实只要写进法律,它就有一定的效力。耐力:目前在职业场所和歌舞厅、高级饭店等社会场所,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的现象。比如,职业女性对男性上司或下属的性骚扰。在一些高级饭店,男性也会被类似“是否接受特殊服务”等电话骚扰。因为随着性观念的改变,有些女性也会利用自己的“色”来勾引男人,使男人堕落。天山之狐:我不大相信女士能骚扰男士。可能是对社会上的事情懂得太少。我们生活的“社会”里,毕竟很难找到像武则天这样的人!勾思:一个正在显露的同性恋者对同性他人的性侵犯———也需要进行条文立法。长风沙:这简直是挥霍宝贵的立法资源!丛林守护者:骚扰是美女倒好,可惜都是丑女,现在丑女越来越开放,可以以身子作代价。不要怀疑,我都有亲身经历的。指天椒:可有以下几种做法:首先,要规定在办公室,女姓着装不能太暴露,这也是一种性骚扰;其次是一些“提供优质服务”的电话骚扰进行追源处理;再就是人们称的“坐台小姐”,她们只为钱,挑逗男性要惩罚。(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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