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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商高校教师等将被税务部门重点征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58 武汉晚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昨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监管,全国税务系统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作为重点纳税人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

  高收入行业包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外企、高新技术产业等;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将把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纳入重点征管对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查显示八成公众反对一刀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8月23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

  就在最高权力机关慎重审议的同时,8月23日~25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央视资讯ePanel会员系统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八成公众希望起征点能再提高一些,并反对全国“一刀切”,认为各省应按当地收入水平上下浮动。

  这项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347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0.3%%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在2000元以上才比较合适。

  公众的这一观点与不少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谋而合。据报道,许多委员认为,现在的成年人,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供养人口很多,再加上用于上学、治病等的费用,相当一部分家庭人均负担超过了每月1500元,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应充分考虑这一点。从现在人们收入以及支出的增长来看,以1500元作为起征点可能缺乏前瞻性,如果标准再提高一些,就可以稳定更长时间。一些委员建议,起征点以2000元~3000元为好。因为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还属于低收入阶层,对于他们,国家就不要再征个人所得税了。

  也有完全相反的观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一位委员认为,个税起征点不宜太高。因为交税也是公民的权利,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在北京团结湖一家市场卖猪肉的老王,在路边的报栏看到这个消息,“嘿嘿”笑了两声,“要是谁能来剥夺我这个权利就好了”。

  另外,起征点能否让各省上下浮动,也是大家高度关注的焦点。本次调查显示,82.5%%的人反对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认为应让各省依当地收入水平适当上下浮动。(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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