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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4∶6调整为7∶3 特困镇调整为8∶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04 南方日报

  养殖场清理补偿金,市、镇担负比例有调整

  由4∶6调整为7∶3 特困镇调整为8∶2

  本报讯(记者/杨昌梧)记者日前获悉,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清理持牌养殖场补偿资金中市、镇两级政府的担负比例,以减轻相关镇区的资金压力。原来市、镇补偿持牌养殖场的比

例由4∶6调整为7∶3,特困镇调整为8∶2。

  据了解,截至8月21日止,全市共清理养猪场6955个,生猪87.3万头,分别占全市摸底总数的46.9%和42.4%;家禽场309个,家禽137.2万羽,分别占30.2%和15.2%。全市共签订自行清理协议书8974份,占全市养殖场数量的56.6%。

  在日前召开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上,副市长李小梅表示,目前全市清理养猪场的任务仅完成四成多,按计划,要在10月底前全部清理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畜禽养殖场,任务十分繁重。关于清理养殖场的补偿问题,李小梅还表示,对于个别并非因为自身条件不达标,而是由于某些历史原因,未持有牌照、不能获得市财政补偿的养殖场,可以由相关镇区提出申请,经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小组审核,按市定标准和比例,报市批准后给予适当补偿。同时,补偿资金缺口较大,财政支付暂时有难度的镇,可以提出申请,经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审核,报市批准后,由市财政给予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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