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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缺口文/图本报记者谭有禄詹雨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07 南方日报

  下月起各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1元价格微调难填亿

  元缺口文/图本报记者谭有禄詹雨鑫

  从9月1日起,江门市区(不含新会区)各类污水处理费将按计划实施第二步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价将由0.509元/立方米调整为0.609元/立方米。根据江价[2005]150号文

新标准,居民每使用1吨水,将支付1.75元,其中1.2元为自来水费,0.55元是污水处理费;本次污水处理费价格上调采取的是不同行业、不同用途上涨额度一样的原则,即各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全面上涨0.1元。

  但记者日前在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1立方米污水总成本达到1.46元,0.55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年资金缺口约5000万元,再加上计划中兴建文昌沙二期、江海污水处理厂还需要上亿元埋单,可单是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和建设资金链缺口已超亿元。这么庞大的资金缺口从何而来?它会对将来的污水处理模式带来怎样的影响?

  资金“瓶颈”拖慢治污进度

  江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预期目标中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率2010年要超过70%的目标。为此,江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速度明显加快,短短5年内市区就已经建起了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60%左右。另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已经累计投入资金4.3亿元,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5万吨。然而这些现状距《珠江整治责任书》对江门的要求仍有差距。同时,在《2005年江门市人民政府主要考核目标》中要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按照预定规模于今年内完成,年内要建成荷塘、双水、广海、水口、共和等5个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

  据了解,如果这9个污水处理厂年内建成,日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6万吨,相当于目前现有日处理能力的1倍多。然而,记者在8月初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现场会上获悉,9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并不理想,相当部分工程依然处于初步启动阶段。

  “其实这些污水处理厂在两年前就已有初步计划。但是根据目前的建设情况,要在年内完成目标任务难度相当大,主要还是因为资金严重不足。”市环保局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王成纲科长说。据相关部门预测,按期建成9个生活污水处理厂,预计总投资将超过4亿元。

  王成纲还指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之所以成为老大难,最根本的还是观念滞后,预征污水处理费比较晚。据悉,江门市区自1997年开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2004年4月之前平均每吨约为0.238元,每年总额约1300万元的污水处理费远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需要。

  BOT,并没有想象中完美

  据了解,2001年江门市区建成第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除鹤山外,其他县级市大量城市污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修建污水处理厂已成为迫切任务。

  为了筹集庞大的资金兴建污水处理厂,2003年开始,恩平、开平、台山等市虽然还没有建起污水处理厂,但都预征生活污水处理费。根据相关统计,2004年度全市共征收排污费3912万元,这对于建一座少说也要投资过亿元的污水处理厂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资金问题依然突出。

  2002年,新会引进国内先进的

  BOT模式,修建污水处理厂也尝到了民资入市的“甜头”。至此,

  BOT便开始流行起来,现在五邑各地污水处理厂也积极引进BOT模式,但是具体情况却是喜忧参半,没有想象中完美。

  在今年4月,恩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组织进行邀请招标,但是提交预审材料的单位达不到3家而导致邀标失败。而在此之前,恩平市已经组织了两次招标,但由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而流产。在第三次招标失败之后,恩平方面不得不进一步修改招标方案。同样,5个中心镇之一的共和镇污水处理厂同样因两次招标失败,不得不走上邀标之路。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污水处理厂招标困难重重?知情人透露,按过往经验,应该是政府方面投入资金过少,而且这些污水处理厂规模比较小,利润回收成本很大,因此商家觉得无利可图。

  谁污染谁掏钱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这次污水处理费上调是根据2004年4月4日起实行的“一次审批,分三步实施”的办法对市区(不含新会区)生活污水处理费作出第二步调整。虽然幅度不大,但还是引起市民强烈关注。

  谈到对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具体动因,江门市市政管理局公共事业科科长王青表示:“调整污水处理费,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作,也是为以后建设新厂,提高污水处理率做准备。”

  “污水处理费的合理定价,其实正是市场逐步成熟的表现。按照污染者付费和‘治理费用高于成本费用’的原则,投资商的最终利益将来自污水处理费。因此,污水处理费市场化是启动污水治理投资的重要政策杠杆。”

  同时,江门市物价局司徒局长表示,调整污水处理费基本原则有三: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利用水资源;二是污染者负担原则;三是保本微利,逐步到位,既考虑市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又兼顾城市基础建设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事实上,目前江门市区污水处理厂并未达到省提出的“保本微利”的要求。就算9月收费标准调整后,综合平均价为0.509元/立方米,但离该市污水处理成本1.46元/立方米的距离还较远。

  据了解,无法达到“保本微利”的情况并非市区污水处理厂所特有。据有关部门核算,鹤山杰洲污水处理厂2002年满负荷运行每年费用约210万元,而向居民仅收取的0.1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每年只能收取30多万元,余下的170万元长期靠政府投入。另外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2004年运行后每年资金缺口也达300多万元。针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问题,鹤山和新会都采取适当增加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办法,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对此,有专家指出,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要求,多数地区只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通过收取合理的污水处理费,使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那么污水处理厂的资金之困能够得到缓解。

  图:

  虽然在市区已拥有多个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但逾亿元的资金缺口却使工厂的运营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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