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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地商人中计被骗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08 南方日报

  两港人以洽谈业务为名引人来莞

  4内地商人中计被骗千万元

  本报记者 李格英 郭文君

  当上海商人金×接到泰华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业务员的邀请,来到东莞洽谈业务时,他以为能签下一笔大生意。谁知生意还没谈,他就被泰华国际董事长周泰华及万丰实业香港公司主席陈万丰拉到了牌桌旁,几番对垒后,金×败下阵来,竟输掉了876万余元人民币。其实周泰华、陈万丰乃至泰华国际、万丰实业都是子虚乌有,两名香港“企业家”周×升、吴×明等人正是以洽谈业务为诱饵,设下圈套赌博骗人钱财。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5名内地商人先后被骗至东莞,其中4人在赌博中“输”掉1158万余元、港币400万元。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律师称周×升、吴×明等人的行为应以赌博罪定罪,而公诉人却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成为此案的焦点。

  赌博出千来“赢”钱

  2003年11月中旬,被告人周×升、吴×明伙同“阿昌”、“大强”、“阿坤”、“阿德”(4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密谋,由“阿昌”等人假称香港基利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以洽谈业务为名将被害人曹×勤从南海市诱骗至东莞市。同年11月23日,曹×勤被带到虎门镇豪×大酒店一房间与周×升、吴×明会面,此时周、吴分别化名为香港基利国际有限公司主席欧泽邦和建筑商张生,双方交谈过程中,“大强”(化名澳门葡京娱乐场富都夜总会董事周辉)也来到该房间,后周×升提议打扑克牌,并要求曹×勤作陪。在玩到最后一局时,周俊升、吴永明、“大强”等人加大赌注并相互配合,引开曹×勤的注意,用一副事先排好顺序的扑克牌换掉原来的扑克牌,致使曹输给“大强”人民币110万元,后经过双方协商,曹写下20万元的欠条。11月24日、25日曹×勤分两次将20万元转账到“大强”的账户上。

  此后,周×升、吴×明又将3名上海商人、1名江苏常州商人骗至东莞。2004年12月,周、吴等人将上海商人杨×荣带到凤岗镇的一家酒店,再度提议玩扑克牌,此时,公安人员来到现场,周、吴等4人当场被抓获,并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扑克牌。

  其实本案被告周×升对诱人做生意、后以赌博出千“赢”钱这套伎俩十分谙熟,2000年1月11日,他曾因同样的犯罪事实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定罪,但当时法院判其为赌博罪。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由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升、吴×明等人涉嫌赌博罪,由2005年5月17日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被告人,审查了全部的案件的材料。审查期间,市检察院于2005年6月30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由于案情复杂,检察院依法决定延长审查期限至2005年7月2日。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则认为,周×升、吴×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在参与的5宗诈骗犯罪中共诈骗人民币1158.9万元、港币4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次被同时起诉的还有周和吴的两名帮手李×浓、李×林,他们都是内地人,使用公司业务员、澳门朋友等假身份,共同诱骗内地商人。

  【庭审】 赌博还是诈骗?

  焦点1:司法解释是否有效?

  作为周×生的辩护律师,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海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诱骗受害人前来东莞后赌博赢钱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批复》指出: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与赌博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当前,该《批复》仍然有效,各地法院在审判中应遵照执行。他认为,东莞市检察院东检刑诉(2005)332号《公诉书》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相违背。

  李律师告诉记者,与本案被告相同的或者相似的案例,全国各地法院已有几起生效判决,均以赌博罪定罪量刑。如周×升2000年1月11日就因同样的犯罪事实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定为赌博罪。

  而公诉人则认为,因为《刑法》1997年做过修订,因此1995年的司法解释已不适用,对修订后有关废止的条款,人民法院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上可以参照适用,而非被告辩护律师所说的为有效的司法解释,而其他地区的判决也只能作为参考。

  焦点2:是否具有赌博特性?

  李律师称,被告人以及同伙虽然在扑克牌先后顺序上做了手脚,但也只是将赌博的胜算增大了,并不必然导致受害人输钱,被害人最终输掉大笔资金仍然与赌博的对抗性、起牌的不确定性以及被害人赢钱的急迫性紧密联系,这均是赌博的基本特性。

  公诉人则反驳称,被告人虚构事实,使用假名片、假身份,以做生意的名义诱骗受害人参与赌博,而在赌博过程中又采用出老千的方法,失去了赌博的博弈性和不确定性,是非公平赌博。结合以上情况,认定符合诈骗罪的种种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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