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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41个煤矿将注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1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何雪峰)昨日,广东省经贸委公布了《关于要求梅州市第一批第二批关闭煤矿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告》,要求梅州市41个煤矿企业及时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据了解,之前,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梅市府〔2005〕24号文,对第二批的39家煤矿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终止煤炭生产活动(第一批关闭煤矿的3家煤矿企业已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公告)。广东省经贸委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请列入梅州市关闭煤矿第一批、第二批公告名单中已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从即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经贸委(工业处)办理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手续,填写《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煤矿企业开采现状报告及实测图件、煤矿企业关闭产生的安全隐患报告及防患措施和动用、注销及剩余储量报告。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广东省经贸委将依法予以注销。(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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