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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多年未接到性骚扰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祝勇黎詠芝)禁止性骚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这个进步激动人心。不过,有法律界人士提出,该法概念不够清晰、取证难度大等问题仍亟待完善。记者昨日从从广东省妇联了解到,尽管近年来有关性骚扰的话题层出不穷,但省妇联权益部、法律援助中心等从未接到过性骚扰的投诉。

  定性难

  黄色段子算不算性骚扰?

  昨日,记者走访广东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权益部和信访部得知,这么多年来,上述部门从未接到过遭遇性骚扰的求助个案。广州市妇联权益部曾接待过几起求助,但均未进入诉讼程序。

  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资深律师黄淑美认为,性骚扰“零求助”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取证难度太大;另外,很多受害人遇到的骚扰来自上司或者老板,为了保住工作,她们都选择忍气吞声。

  曾在广州市妇联权益部接访的百越律师事务所杨青松律师介绍,早几年曾经接访过一起案例:一个超市的老板经常骚扰女员工,后来,两名女员工跑到市妇联反映了此事。但律师介入调查后,老板将超市转手悄然逃跑了,而女员工也要求撤销投诉。

  广州市婚姻家庭协会的林女士表示,目前性骚扰违法的原则性已确立,需要的是逐步通过司法解释来完善和累积。首先要明确性骚扰定义,如语言、行为、网络、短信都是性骚扰吗,酒桌上的黄色段子算不算性骚扰等。

  黄淑美律师认为,按照她的理解,性骚扰应该体现在行为、言语和书面三个方面。但“骚扰”是不至于造成身体伤害的,否则就变成刑事罪行了。黄律师还补充,同性之间也应该存在性骚扰,这取决于他或她的性取向对象。

  举证难

  举证倒置会否被非法利用?

  取证难,这是性骚扰案件的一大特点。即使现在把严禁性骚扰写进法律,要获得法院的认定也相当困难。那么,有勇气把骚扰者告上法庭的受害人该怎样取得证据呢?对此,黄律师建议:可通过录音、录像、旁证等手段来取证。

  杨青松律师表示,性骚扰的举证问题是个很麻烦的事,如果要求“谁主张谁举证”,那么由于骚扰事件多发隐蔽地方、两人之间,且发生时间短、造成后果不明显,被骚扰人难以举证;如果参照“医患纠纷”进行举证倒置,那么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女方利用,报复或者以此勒索男性。

  另外,建议设定一个精神损失赔偿底线,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性骚扰案件,根据情节要求精神赔偿,甚至向上加。(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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