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责令1324家矿井停产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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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41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8月29日讯记者蔡岩红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发布公告,向目前未提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1324家矿井(第一批)发出停产整顿通知,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公告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分别抄送矿井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暂扣其工商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 证和采矿许可证,并抄送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监督煤矿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矿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据了解,这1324家矿井包括北京29家、河北462家、辽宁88家、江西49家、云南584家、宁夏4家、新疆100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家。(责任编辑:杨凯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