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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贪官毕玉玺140万 京一公司法人代表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4: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30日电据央视国际消息,向贪官毕玉玺行贿140多万元人民币的北京某公司法人代表兰义,今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兰义于1997年底至2003年间,为了使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几家公司承揽工程,向时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的毕玉玺先后多次行贿。在毕的干预下,这些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未经程序就承揽了多项工程配套设备和材料的

供货、安装等业务。

  :兰义其人(据北京晨报报道)

  外号“兰精光”。兰义是一个个体承包商,在赌桌上一碰见毕玉玺就逢赌必输,人称兰精光。兰义说:“他(毕玉玺)正好搬家,从通州区搬到北京方庄来,他媳妇打电话,说你上我这儿来一趟,搬家剩下烟酒茶叶很多东西,正好拉一车。拉了之后第二天,我给他送了10万块钱。”兰义说,他拉走的一车是毕家搬家时剩下的,他把这一车礼品拉到了自己的公司,却送了10万元现金给毕玉玺的老婆。过了一年后,他又从毕玉玺家里拉走了一些烟酒礼品,又送上了20万元。毕玉玺“投桃报李”,帮助兰义拿到了800多万元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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