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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全社会要依法节约电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4:11 人民网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缺电,有的已经出现拉闸限电。政府号召全社会节约用电,科学降耗。节约用电不是公民自愿不自愿的事情,而且是有法可依,必须依法节电。《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从此进入依法管理节能工作的新阶段。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长远看电能能源仍将是

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但同时,我们的能源利用水平较低,浪费严重,节能潜力巨大。我国国有工业企业能耗物耗占企业生产成本的比重在70%以上,若降低一个百分点,全国就可降低成本100多亿元。节能降耗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依法节能,科学合理的使用电能,不但能“积少成多”地缓解电力供需矛盾,而且会给每个电力用户节省电费,还能延长家用电器的寿命,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深受老百姓的好评。有的用户,日常生活中不会科学用电,有的认为的合理操作其实恰恰相反,有的甚至天天都在进行有危险隐患的“习惯性误操作”。

  有些单位、企业以及公民还不知道国家出台了《节能法》。有些公民知道有《节能法》,但不知如何科学用电,老百姓渴望了解和掌握科学使用家电、科学节约用电知识。如“空调运行中,如果室内温度提高1℃,可节电多少?”、“用洗衣机洗涤衣物时,选用什么样的洗衣粉可以节水节电?”、“家用电热水器怎样使用可以节电?”、“电饭锅煮饭时怎样操作最省电?”等。在宣传落实《节能法》的同时,应当与普及科学用电的知识相结合。大力倡导全社会科学用电的理念、营造全社会节约电能的舆论氛围、让科学用电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

  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化程度越来越高,“电”理应不再神秘,应当“亲近”用户;科学用电的知识,应当成为千家万户日常生活中的“常识”。普及科学用电知识活动应当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及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希望多举办一些普及科学用电知识的活动。

  当前,应当大力宣传《节能法》,使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节能法》,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是非常必要的。大力普及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知识,引导全社会科学合理用电,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要通过宣传贯彻《节能法》,提高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把节能这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方针落到实处。

  作者:网友:王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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