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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特种种植当心上当受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4:46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8月29日讯(记者李绍静通讯员王云鹏)不少农民把致富的目光投向特种种植,殊不知这项投资一旦失败,损失惨重。近期,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不断接到农民在特种种植方面上当受骗的投诉,省消协今天据此发出2005年第8号消费警示:引种稀有植物要慎重,当心上当受骗。

  据省消协人士介绍,此类投诉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骗钱走人。一些经营特种的公司或个人,先勾画出一幅快速收益的蓝图,吸引消费者花大钱购买引种,待到符合收购标准了,公司就是不来收,或者干脆收购公司已是人去楼空。

  找人当“托”。一些公司所推广的植物多为人们所不熟悉的,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公司会找名人为其“作秀”,夸大宣传该植物的种植前景。为了骗取农民的信任,他们还刊登有姓名、有地址的成功致富事例,鼓动大家引种该植物,其实据此查找大多查无此人。

  “甜枣”引路。一些公司故意培植几户前期投资种植的人作示范。最初种植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会按合同回收,随着种植户越来越多,公司便开始倒种,将收购回来的产品再以高价卖给后面的种植者,中间赚取差价,后期投资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则以质量不好等借口拒绝收购。

  合同有“鬼”。公司与种植户签订回收合同,规定种植户种出的产品不得卖给他人,却对公司如违约不收购种植户的产品没有任何限制;还有的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有明确的要求,而实际上能够达到该要求的产品很少,使种植户有苦没处说。

  强词夺理。公司在售种后,会给种植户提供一份种植说明,结果种植户按照说明种植后,要么种子不发芽,要么种出的植物不合要求。此时公司会以肥料不足、阳光不充足、土地不符合要求等让种植户无法辩解的借口来逃脱责任。

  模棱两可。有些公司在一年合同期满后,既不与种植户续签收购合同,也不与种植户解除种植关系,这让那些还没挣回本钱的人只能继续种植,要不自己种出来的产品卖给谁去?

  针对以上问题,省消协人士建议:不论引种什么植物,对其宣传材料都不要盲目相信。一般公司选择的品种都是当地没有的,种植户在选择这些品种之前,要考虑这些植物是否适合当地种植,种植出来有没有市场,必要时可向有关科研单位的专家咨询,如果是易繁殖存活的植物,收益又高,而却要投大笔钱去引种,就要考虑其中是否有诈。

  签订合同之前,最好让公司提供一下产品的去处,并亲自到加工地点考察,看看公司是否证照齐全以及公司规模、人员等情况,如果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就要提防对方是否是“骗子公司”。

  此外,种植户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保护意识。对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要认真研究,必要时可请律师帮忙看看是否有漏洞。凡是有供求关系的应当订立协议(合同),开具票据凭证,今后发生纠纷也可持凭证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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