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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办理退休手续缘何成了国企职工的鬼门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8:43 人民网

  职工到了退休年龄,马上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缘,安度晚年,本来是个好事,但却成了国企职工的鬼门关。许多国企职工因要补缴企业拖欠的巨额养老保险金,加之社会保险部门的吃拿卡要,有关办事人员的刁难,办理退休手续缘,竟然成了国企职工的鬼门关!国企职工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第259号令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能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纳金。滯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设立这一条款的初衷是督促缴费单位按时缴费,不要形成拖欠,否则按日千分之二追缴滯纳金。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成了社会保险部门的吃拿卡要的尚方宝剑,最终卡住的却是国企困难职工的脖子。为什么什么这么说呢,还得从头说起。

  自市场放开以来,国有企业受到了严重冲击,除电业、电信、烟草、盐业、铁路等垄断行业,其它所有国有企业几乎全面崩溃,出现大面积亏损。特别是国有中小型企业名存实亡。仅举商业为例,县以下国有商业企业在许多年已经荡然无存。省辖市、地区一级的国有商业企业,随着前几年的减员增效,百分之八十以上处于瘫痪状态,只有极少数能勉强维持运转。由此而来,造成国企职工大部分下岗,养老保险金长期拖欠。拖欠时间少则五、六年,多则七、八年。拖欠养老保险金本金数额少则上万元,多则两万多元。还有一部分人压根儿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欠费单位在为所属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除补缴所欠的养老保险金本金外,还要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所应缴纳的滯纳金。否则,不予办理。追缴滞纳金按日千分之二计算,每五百天翻一番,数额远远大于本金。现在滞纳金一般相当于本金两到三倍。如欠本金一万元,那么滯纳金一般为二到三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还会逐日增多。许多单位根本拿不出这个钱,有的连领导都找不到,职工只有个人掏腰包。

  为了办理退休手续,他们只得低声下气,求亲拜友,东磨西借,为此欠一屁股债,有的退休好几年帐还没有还清。所以说,追缴滯纳金,最终却卡住了国企困难职工的脖子。

  国企困难职工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在改革开放以后又做出了重大牺牲。他们的养老问题理应由国家统筹解决。而现在实际情况是,他们想要拿到仅相当于国家公务员三分之一的养老金,还要自己先拿出几万元钱,这样公理何在。请党和国家给予关注,也让国企困难职工过上好日子。

  作者:网友:萃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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