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占山林引发械斗 持枪伤人一审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21:24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戴应凯 本报讯因为争占永和与安海交界处的一处不明山林,永和镇西坑村下前坑及安海镇赤店村百余村民,发生聚众斗殴事件。赤店村民曾某限等人持枪向人群射击,致吴某图等5人被击中受伤。 日前,晋江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某限、曾金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3年,并处罚金。 推土占地引发争斗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19日以来,曾某限、曾金某和曾某市等人,对安海镇赤店村与永和镇西坑村交界处有权属争议的山林地进行推土占地,同时作了分工:曾某市负责组织人员到山林地砍树及推土平地圈占,曾某限、曾金某纠集一伙人持械在工地周围看场,以防备永和镇西坑村下前坑村民前来阻挡。 去年11月28日上午8时许,永和镇西坑村下前坑近百名村民,携带木棍、石头、铁铲、锄头柄等工具,冲到曾某限等人推占的工地上,对他们雇来做工的工人许某浮、许某量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两人均为轻微伤);而后,又将工人的摩托车和拖拉机放火烧坏(经评估,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3152元)。 枪击人群5人受伤 此时,曾某限等人立即组织十多人持枪械等工具冲到工地上,见对方人数多难以抵挡,即持枪朝对方人群射击,造成永和镇西坑村下前坑村民吴某图等5人受伤。 据村民介绍,曾某限当时掏出两把枪,并将其中的一把拿给曾某市,两人各开了一枪,致使对方有人中弹受伤。经医院诊断,吴某图等人均为枪击所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和轻微伤。 随后,警方从案发现场附近扣押到霰弹长管枪一支,该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杀伤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