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挑战 参与自治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6:0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给农村妇女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机遇是妇女有了更多的参与机会,更多的参与渠道;挑战是要与男性村民一样参与竞争,接受村民的挑选。 10年前,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10年间,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基层民主取得巨大进展。 中国农村妇女占农村人口的半数以上。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给农村妇女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机遇是妇女有了更多的参与机会,更多的参与渠道;挑战是要与男性村民一样参与竞争,接受村民的挑选。 当前农村妇女参与村务管理的状况不尽如人意,如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不高,全国平均只有15%左右,而且多为副职和委员等等。 几年来,民政部为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 1999年,民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努力保证农村妇女在村委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的意见》,要求各地确保法律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落到实处。2004年,民政部又牵头起草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民政部还多方开展政策创新项目,进一步总结探索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经验和途径。今后,我们部将重点启动《村委会组织法》立法程序,计划与有关部门一道,用法律条文明确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村民代表中有适当的名额。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妇女在农村社会中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31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