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业主法庭上录像“曝光”小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0:05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长春市中岳小区的4户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被负责该小区的鸿程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可是小区业主表示,不交纳物业费是不满意物业公司服务,他们将对物业公司擅自断水一事进行反诉。本报讯(记者苗颖)昨日,中岳小区的4户业主与鸿程物业公司对簿公堂。业主认为,先前签约的是银海物业公司,可是后来又变成了鸿程物业公司,业主不承认该物业公

司,并且鸿程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小区内经常发生事故,是物业公司违约在先,所以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完全否认这一点。一整天的庭审中双方激烈“交火”。业主不承认物业公司所以不交费

  庭审中被告4名业主均表示,2005年1月10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银海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意向合同书,管理期限为1年;可是同一天内,业主委员会又与鸿程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管理期限为两年。因此业主不承认鸿程物业对小区的管理服务,所以,根本不需要付出物业费用。业主搬电视播放小区现状作证据

  庭审中,业主还提出,2005年2月的春节期间,小区地下水管主干道破裂,水务部门免费修好,可是物业公司却向业主委员会拿出了维修该水管花费了2万多元的报告单,因此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欺骗行为。同时,物业还未经过业主的允许,私自同意某通讯公司砸开墙壁安装线路。业主还提出,物业公司收费未出具正规发票。为证明业主对小区现状极其不满意,业主特意从家里搬来电视和影碟机,播放小区现状的录像,作为证据。

  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对于维修水管的费用他们并没有向业主索取。对于是否出具正规发票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收物业费用时,由工作人员负责按户上门收取,按照公司规定,工作人员不能随身携带发票,如果业主需要发票,可以提出,拿着临时收据到物业公司换取发票。物业不同意和解业主坚持反诉

  进入法庭调解程序后,原告鸿程物业公司坚决表示不同意和解。被告4名业主表示,不管这个案件结果如何,他们一定会反诉,将针对物业公司拆掉水表断水的事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

  “案件很简单,就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拒绝交纳物业费,其实矛盾并不大,最重要的是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业主按规定交纳服务费,大家都可以好好过日子。”面对物业公司和业主们的纷争,办理此案的法官说。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开庭。《起诉合法 断水违法》续(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