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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半年诈骗逾百万元 央视曝光的“深圳外贸骗局揭秘”案昨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2:3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实习生/陈丽莉 通讯员/李占祥)安徽蒙城的对外贸易畜产公司充当中介,深圳的粤佳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并收取费用,深圳一藏身于写字楼的“外贸公司”频繁利用这种外贸骗局手段,在半年内,利用假外贸合同行骗10省市诈得数百万元。昨日,曾被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报道过的“深圳外贸骗局揭秘”中的6名骗子被罗湖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涉案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1年有期徒刑。

  骗局剖析

  设圈

  谎称发订单 寻找待宰羊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6名被告相互勾结,形成一个诈骗团伙对外实施诈骗。在该团伙的行骗链条中,蒙城外贸公司是“中盘”,也就是中介,主要是负责寻找上当受骗的“客户”。

  2003年10月,被告人叶华银承租了无自营进出口权的蒙城外贸公司,并与被告人王德文共同经营,2004年3月,被告人王立新加入该公司。三人明知蒙城外贸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以蒙城外贸公司名义通过登报及在网上发布外贸订单广告或其它中介介绍,向客户谎称有对外加工订单,寻找加工企业。当客户与该公司联系后,就由王德文、王立新及叶华银与客户洽谈,并与客户签订所谓的加工定做合同。合同签订后,蒙城外贸公司以收合同履约金、订金、运作费等名目骗取客户钱财后,由王德文、王立新以减少中间环节为由将客户带至深圳粤佳公司等“收盘”公司,再次行骗。每次将客户成功介绍给粤佳公司后,叶华银、王德文、王立新可从粤佳公司所骗钱款中获取分成。

  收套

  榨取钱财 拒不履行合同

  而充当“收盘手”的粤佳公司当初成立的目的就是为实施诈骗。根据指控,倪军、许飞、英杰三名被告2004年1月花了4.5万元买来了其实为空壳的粤佳公司,并开始大肆进行诈骗。在由蒙城外贸公司将“客户”带至粤佳公司后,首先由倪军和许飞接洽,然后由许飞以“余辉”等化名、倪军以“李发来”化名与客户签订所谓购销合同,为骗取信任,合同签订后,还派业务员到客户单位考察,后以交纳产品责任保险费、外汇调汇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名目骗取客户财物,之后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合同。

  自两公司成立起至案发期间,6名被告利用上述方法、手段进行合同诈骗13起,涉及10个省市,诈骗金额超过百万。

  判罚

  6被告被重判

  法院判决认为,6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经济合同,大肆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按其各自参与合同诈骗行为的情节和数额予以判处,并追缴其赃款返还给被害单位。涉案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1年有期徒刑,并1万元到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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