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监狱领导和干警受贿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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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5:46 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8月31日电(记者尹天玺)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为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致使数名不符合条件、原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堂而皇之走出监狱的山西省临汾监狱原政委王勇民、原狱政科科长赵卫东等5名司法干警,日前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受贿罪,被山西省原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1995年以来,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监区医院院长申小红、狱政科 科长赵卫东、临汾监狱218医院院长张伟、山西省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阎宝山等5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罪犯及亲属贿赂,徇私舞弊,采取捏造事实、夸大病情、伪造上报虚假材料等手段,对无任何疾病、有病但不符合保外就医的疾病条件或者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保外就医的罪犯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致使张勇、杨高峰、高喜生、张鹏、张明德、辛涛舵等数名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被违法保外就医,脱离监管。其中1名罪犯保外就医后脱逃,至今未被抓获,给社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在为罪犯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或违法续保中,王勇民收受罪犯及其家属贿赂1.8万元,申小红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3余万元,赵卫东收受贿赂2.1万元,张伟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930元,阎宝山收受贿赂1万元。另外,王勇民在临汾监狱218医院对外承包事务中,先后两次收受承包人黄乙鸣人民币共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