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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问责”贵在下得了“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03 红网

  据报道,自岳阳市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推出党员干部“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一个多月来,收到干部群众投诉问责信件135封,决定受理调查无为案件231起,正在查处的77起,先后有6名党员干部被免职,另有11人受到降职、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见8月30日《人民日报》)

  说实在的,当初岳阳颁布实施《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

)》时,笔者是很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办法》的出台毕竟还只是纸面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就成为现实。尽管岳阳的“无为问责”在我省尚属首创,但在全国范围内已不鲜见。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措施作保障,这些已经实行“无为问责”制的地方对无为官员的处理通常是久拖不决,甚至到最后不了了之,导致某些官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行政不作为歪风依旧。无为问责成为一纸空文下不了“地”,不仅没有达到既定的积极效果,反而让民众认为这是政府部门的一场政治秀。

  本来,权责对等是现代科学行政的基本特征,“有权必有责”。官员在接受权力的同时,也就接过了责任。不肯或未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则其便没有资格或不必再持有权力,亦即“无为也要问责”。可我们过去由于缺乏一种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意识,评判一个官员往往过于强调其个人的主观动机,没有或很少考虑其工作成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使得“工作不在状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庸官”大有人在。这严重地浪费了行政资源,也极大地提高了行政运行成本,其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出台“无为问责”制,对那些混日子的“庸官”发出“下课”的警示是可贵的,这对于改变少数干部“既不犯错,也不作为”的不良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提高效能有着积极作用。然而,采取过硬措施,让“无为问责”制不是“棉花”,不是可捏的“橡皮泥”,不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口上,而是真正下得了“地”,才是更可贵的。

  据报道称,《问责办法》实施以来,岳阳市党员干部队伍“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呈现出奋发向上、有为而治的新气象,博得社会强烈反响。我想,这与岳阳市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典型案件,及时处理到位,从而使得“无为问责”制能下得了“地”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正是岳阳“无为问责”制更为可贵之处。

  (稿源:红网)

  (作者:马碧)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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