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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滑稽的“义务教育”成为过去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08 红网

  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副部长张保庆向记者披露了一系列的好消息,张保庆表示,政府应该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主要投入单位,教育收费应是政府投入的补充,但绝对不能代替政府对教育正常投入。透露“十一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见《华夏时报》8月30日)

  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对于个体、社会来说都是一个理好的消息。长期以来,

义务教育在我国一直处于尴尬甚至是滑稽的位置上。尽管国务院早在1993年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确定在200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但直到今天,教育经费的投入也仅占3%左右,以至于竟荒唐的沦落到比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乌干达还低的水准。更为严重的现实情况是低水平的教育经费投入并没有完全用来发展教育,而是被有关部门作为它用;有的地方由于财政紧张,资金短缺,教育经费根本就到不了位。

  现实中,我国的义务教育不仅要收取书本费,还滑稽地要交纳高额的学杂费。反观其他国家,在“义务教育”的范求围,不仅书本费、学杂费全免,国家还在学校提供免费的学习用品和膳食。差距可谓天壤之别。正是由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缺位,远未履行责任,才使得“义务教育”化为镜花水月。众所周知,农村家庭的教育支出已经占到了农民经济收入的很大一个比重,全国农村2600万人年均纯收入仅600多元,而一个学生的学杂费就达三五百元,在不少贫困地区,儿童因贫失学已经不是新鲜事。如果不能及早解决农村教育的问题,农村孩子在起跑线上就已经输给了城市孩子,城乡两极的“户籍鸿沟”就更加难以填平。正因为如此,笔者觉得,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就有了让孩子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的意义在内。

  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是对各级政府在现实中将义务教育的“义务”推给社会与家长的做法的纠正。有学者认为,义务教育是为全体儿童提供一种养成国民素质的基础性教育,是由国家立法予以保证、主要由政府举办,强迫性、免费的教育。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就是指国家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的义务,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相反。受教育权是公民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与真正落实不仅是国家人口素质问题,更是解决困扰社会的“三农”问题,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是政府提供免费义务教育服务方面的公共职能的显现。现行《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表述笼统,难以据章操作。国家未对具体投入责任进行划分,只是模糊地表明要通过转移支付来支持困难地区,就在客观上形成了以财力较弱且不均衡的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引起投入不足和发展不均衡问题。为此,应建立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和义务教育最低经费保障线,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资责任,改变当前两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中比例过低的状况。

  (稿源:红网)

  (作者:朱四倍)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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