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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海域受贿 判入狱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41 东南快报

  法院一审认定,原海沧镇人大代表、东屿村党支部委员柯四在收“感谢费”4万元

  本报讯柯四在在厦门西海域整改中,帮助村民造假以骗取补助款,自己收劝感谢费”4万余元。近日,厦门海沧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柯四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柯四在现年49岁,原是厦门市海沧镇人大代表、海沧镇东屿村党支部委员。

  法院审理认定,柯四在2002年任东屿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协助海沧台商投资区西海域综合整治工作组整治东屿村滩涂养殖。

  法院认定,柯四在捏造出养殖地800余亩,帮助部分村民获取国家补助款,给国家造成损失30余万元。

  法院认定,柯四在事后4次收取村民“感谢费”共计4.35万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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