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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行业协会应该大联合(专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1:46 人民网-华东新闻

  长三角各行业协会普遍规模较小,单个协会的“代表性”达不到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必须加强合作联动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为促进大合作、实现大发展,长三角行业协会有必要在“统一”二字上做好、做足文章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中央作出建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带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长三角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不断展开,跨区域的经济融合方兴未艾。在这种形势下,长三角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也蓬勃兴起,其独特作用日益凸显。

  协会大有可为,关键在于联动

  应对国际市场挑战需要联动。世贸组织规则一般只能审议与约束各成员方政府的法律和政策,而不能对以非政府名义进行的有关行为作出裁决。行业协会作为非政府组织,在制订行业规则、保护国内市场秩序、协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利用反倾销和保障条款维护行业权益,以及协调处理贸易摩擦等方面有独特作用。温州烟具协会出面打赢了欧盟反倾销案,一是因为“协会挑头”,凝聚了力量,保证了财力;二是因为“里应外合”,以会联会,与欧盟打火机进口商联合会紧密合作。目前,长三角各行业协会普遍规模较小,单个协会的“代表性”达不到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必须加强合作联动。

  促进“协调发展”需要联动。当前,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区域内行政分割、结构同化、功能雷同、分工不明、政策差异等。在现行体制下,这些问题单靠地方政府难以完全消除。行业协会考虑经济利益较多,行政顾虑较少,从长远来看,加强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可以消除上述障碍。2004年11月召开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把“创建长江三角洲区域性行业协会”列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彰显了行业协会交流融合的重要作用。

  填补“管理空白”需要联动。长三角发展离不开政府推动,但由于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这些“管理空白”部分交还市场和企业,部分将由行业协会填补。作为行业代表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直接开展交流合作还具有成本低、见效快、减少行政对市场的干预等优势。

  自身发展壮大需要联动。长三角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外资企业密集,境外行业协会必将大量登陆长三角。可以预见,未来的长三角既是中外企业竞争的大市场,也必将是中外行业协会的角逐场。各地行业协会必须加强交流合作,及早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才能应对挑战。此外,国内行业协会间相互竞争也将愈演愈烈,长三角行业协会要抢占先机,必须未雨绸缪。

  联合出效益,联合出秩序

  近两年来,上海的行业协会以每年20家的速度增加,目前全市共有行业协会183家,近一半协会的行业代表性超过50%。各行业协会按照“依托腹地,服务腹地”的要求,与苏浙两地行业协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虽时间不长,成效已经开始显现。

  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经济效益。三地创业投资协会、计算机行业协会通过网站链接、互换刊物等形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交通行业积极协调规划,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旅游行业协会联手创建无障碍旅游区;人才战略联盟实现了技术资质互认、人才异地服务。

  协调行业行动,维护市场秩序。长三角地区房地产协会联系网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协调行动,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纸业协会联合整顿、规范纸业市场;水产行业协会联合实行区域行业自律,制止水产品使用甲醛。

  拓展市场,为会员服务。上海纺织行业协会利用对外交流的机会,为长三角纺织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牵线搭桥;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相互为会员异地作业提供服务,深受企业的欢迎。

  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政府决策。三地创业投资协会共同提出《关于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若干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通过三地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的共同呼吁,商务部改变了“汽车销售品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打破了“4S店”品牌销售的惟一模式。

  发展行业,壮大自己。2001年,长三角地区房地产业协会联系网成立时只有11个成员,现已发展到19个成员。“长三角非织造产业联盟”成立仅半年,成员从3个(苏浙沪)增加到“3+2”(苏浙沪+赣、皖),非织造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也得到确认。

  共同做大蛋糕,做好“统一”文章

  长三角的行业协会开展交流合作尚属起始阶段,信息不畅或经费不足,影响了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交流合作还处于自发、分散的状态,缺乏必要的规划和引导。行政壁垒、地区分割也阻碍了交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证照的不通用阻碍了行业协会的异地发展。行业协会与政府缺乏互动机制,民间的交流合作与政府间合作还没实现有效对接。

  当前,长三角各地区的“十一五”规划工作已启动,上海正加快“四个中心”建设和筹办2010年世博会,新的形势为行业协会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广阔空间。为促进大合作、实现大发展,有必要在“统一”二字上做好做足文章。

  统一规划,加强引导,正确把握交流合作的重点和方向。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行业协会进一步研究制定长三角行业协会交流合作的总体规划,明确交流合作的重点和方向,着重在信息业、新兴制造业、金融业、现代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七大产业,并在信息共享、行业自律、资质互认以及行业标准、服务规范、质量标准一体化等领域加大交流合作。

  统一协调,沟通信息,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合作机制。由三地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成立一个协调联系机构,做好重大活动组织和经常性的协调服务工作,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和载体;建设开放型的信息网络,披露政府信息,公开行业动态、企业信息和市场信息,搭建交流合作和企业促销平台;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协调机制,实现民间合作与政府合作的良性互动。

  统一政策,消除障碍。可在《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总体框架下,针对区域性行业协会的特殊性,在准入条件、双重管理归属、活动地区、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为制订有利于促进区域性行业协会发展的管理办法积累实践经验。三地政府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制订扶持区域性行业协会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统一思想,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交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各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理顺与政府的关系,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创建区域性行业协会、设立专项基金、成立专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相互给予会员待遇、成立行业联盟等形式,不断创新交流合作的形式、内容、机制和体制,实现民间合作与政府合作的相互促进、区域经济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发展。

  (本文作者系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局长)

  《华东新闻》 (2005年09月01日 第三版)

  作者:方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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