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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民工拿到部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17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旭升)8月30日,哈尔滨中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80多名讨薪农民工支付2万元拖欠的工资,这些工资占欠款额20%,剩余拖欠工资将在11月30日前付清。

  本报连续报道民工单连仲讨要工资被砍事件后,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查处。市劳动监察支队一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第10条要求,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出具应付工资凭证,并在5日内将不能按时支付工资情

况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应付工资凭证中应当注明给付工资的具体时间,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8月30日,哈尔滨中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按照规定到监察支队将2万元工资款交给农民工代表,剩余的拖欠工资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中列清,将在11月30日前全部还清。

  此前,监察支队已将哈尔滨中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通报给市建委,该公司参加招投标受到限制,现拖欠工资问题得到解决,监察支队根据中联建筑公司的申请通报市建委,从欠薪企业名单中撤出这家公司的名字。同时,监察支队将继续追查建设单位五洋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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